煤炭分级与分类常识
按目前国家标准,以灰分作为划分煤炭级别的标准,灰分小于12.5%的煤炭,称为冶炼用炼焦精煤。煤炭化验灰分(高温炉)在12.5%-16%的煤炭,称为其它用精煤,动力用煤通称动力煤。
冶炼用炼焦煤分级以A=5.01%-5.5%为一级精煤,以0.5%的灰分(马弗炉)为一个级差,依次上升,共分十五级,如A=5.51%-6.0%为二级精煤;其它用炼焦精煤,以A=12.51%-13%为一级其它精煤,以0.5%的灰分(电阻炉)为一个级差,依次上升,共分七级,如A=13.01%-14%为二级其它精煤,等等。动力煤分级以如A=4.01%-5%为一级动力煤,以1%的灰分为一个级差,依次上升至A=40%,共分三十六级,如混煤A=20%-21%,为十七级动力煤,等等。
焦炭质量标准
(1) 抗碎机械强度(M40)。指焦炭在转鼓中转动一定时间后,大于40mm的重量所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数。
(2) 抗耐磨强度(M10)。指焦炭在转鼓中转动一定时间后,小于10mm的质量所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数。
检测煤炭灰分的化验设备有:
高效智能一体化马弗炉KSZN-K8
XL型系列箱式高温炉
WXL-5型快速智能马弗炉
JXL-620型高效智能一体化马弗炉